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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离婚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吗

来源:广东离婚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7-26 23:58:46

摘要:  核心内容:家庭冷暴力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是在精神层面的,严重时甚至会致使另一方出现精神类疾病。下文,粤港澳婚姻家事律师网为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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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家庭“冷暴力”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是在精神层面的,严重时甚至会致使另一方出现精神类疾病。下文,粤港澳婚姻家事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可见,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是指有形的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一般是指夫妻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捆绑、虐待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冷淡、漠视、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用停止性生活等做法,折磨、伤害对方的精神和心灵,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方式。长久的冷暴力会使人变得多疑、自卑、不愿与人交流,严重时会致使另一方出现精神类疾病。

  尽管这种消极、无形的冷暴力所造成的伤害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亚于拳脚相加的有形暴力,但它毕竟不同于婚姻法中规定的“家庭暴力”,而且目前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家庭冷暴力尚无明确界定。因此,遭遇家庭冷暴力的女性到法院诉讼离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时,法院仍会因无法律依据而驳回其损害赔偿请求。

  遭遇家庭冷暴力时有哪些证据可以收集:

  1、可以记录相关事实,并找人作证。

  2、对实施暴力之后留在身上的伤痕做医学鉴定,作为他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

  3、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这也可以作为法律证据。